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94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7人,登记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次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09月20日。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装建设”或“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年8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4、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原激励对象庄俊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彭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9人调整为57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万股,上述两人的限制性股票由名单中的其他激励对象予以认购,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同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9年09月06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00万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7人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7元/股

  6、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7、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8、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首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总人数为5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00万股,占本次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1%。

  四、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1、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2、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至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A/B/C/D,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E,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注销。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职业字〔2019〕33549号”《验资报告》,对中装建设截至2019年9月6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9年9月6日止,何斌、赵海峰等57名激励对象已经以货币形式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入资款合计人民币22,200,000.00元。本次全部出资均来自何斌、赵海峰等57名激励对象的自有资金,其中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6,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6,200,000.00元。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6,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606,000,000元。

  六、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09月06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09月20日。

  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0.00万股增加至60,600.00万股,由此导致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及庄展诺先生在授予完成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44.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4%,本次授予完成后,庄小红女士及庄展诺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的44.7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60,600.00万股摊薄计算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何斌、赵海峰、于桂添、曾凡伟、杨战、黎文崇、庄超喜等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95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60,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6.21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6.19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9年9月2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装转债,债券代码:128060)并于2019年4月15日上市。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2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2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万股,授予价格为3.7元/股。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中装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即P1=[6.21元/股+3.7元/股×(6,000,000股÷600,000,000股)] ÷(1+6,000,000股÷600,000,000股)。调整前“中装转债”转股价格为6.2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6.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9月2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生效。

  “中装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目前“中装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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