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公司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谢昌贤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刘运添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邓一新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

  截至日前,公司收到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股份已减持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减持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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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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