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会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会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1,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和其他方式按投资比例转让给其股东陆永华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上海会逸实际控制人)和胡生先生(系公司子公司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78)。

  二、股份过户情况

  2019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会逸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和大宗交易相关单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和大宗交易已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会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陆永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9,8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胡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7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和持股比例,以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过户登记确认书;

  2、大宗交易单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本版导读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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