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吴宗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313.35万元对2018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追加投资,款项主要用于增加后端深度处理设施、水质标准提升后二期工程补足一期工程减量运行部分的设施生产能力。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及有关资料,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及有关资料,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9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9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1:00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313.35万元对2018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追加投资,款项主要用于增加后端深度处理设施、水质标准提升后二期工程补足一期工程减量运行部分的设施生产能力。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9月19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文核准,海峡环保向社会公开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98.5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201.41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对海峡环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XYZH/2019FZA10236)。海峡环保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海峡环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26,878.3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340.8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201.41万元的9.96%)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海峡环保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海峡环保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9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1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313.35万元对2018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的“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追加投资,款项主要用于增加后端深度处理设施、水质标准提升后二期工程补足一期工程减量运行部分的设施生产能力(调增1万m3/d)。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文核准,海峡环保向社会公开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98.5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201.41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对海峡环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XYZH/2019FZA10236)。海峡环保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系海峡环保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公司子公司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营的。浮村污水厂已建一期规模为5万m3/d,原规划二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二期工程实施后浮村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10万m3/d,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9,610.65万元。现由于项目尾水排放标准提升,需增加后端深度处理设施、以及水质标准提升后二期工程补足一期工程减量运行部分的设施生产能力(调增1万m3/d),预计追加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13.35万元。追加投资后,浮村二期项目的厂区总投资额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24.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仍为 8,600.00 万元。

  (二)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

  根据福州市政府要求,拟将浮村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再生利用,因此需要对尾水排放标准提升,由原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且一期工程需提标减量运行至4万m3/d,二期工程扩建规模增加至6万m3/d(较原方案调增1万m3/d),实现一二期提标规模10万m3/d。因此,需对浮村二期工艺方案进一步优化,本次追加投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增加后端深度处理设施、水质标准提升后二期工程补足一期工程减量运行部分的设施生产能力(调增1万m3/d)。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313.35万元对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本次项目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项目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项目追加投资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使工艺流程更合理、高效,有利于提升浮村污水厂的整体技术水平满足未来生产需要。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该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峡环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浮村二期项目追加投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发展需求所做出的,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海峡环保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海峡环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9日

本版导读

2019-09-1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