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有网络媒体报道称:希杰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希杰第一制糖”或“CJ”)宣称,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IMP(5’-肌苷酸二钠)和I+G(5’-呈味核苷酸二钠)产品侵犯其生产核苷酸产品的菌种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专利号ZL200910266085.7),并已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公司将尽快核实报道所称的相关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来自法院的关于公司与希杰第一制糖上述专利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生产IMP和I+G产品使用的菌种不存在侵犯希杰第一制糖所拥有相关专利的情形。

  一、传闻简述

  2019年9月18日上午,有网络媒体发表了题为《核苷酸:希杰对星湖提出专利侵权诉讼》等文章(以下简称“报道”),报道中提及“2019年9月,希杰第一制糖宣布,该公司已于2019年7月11日,向广州市知识产权法庭,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生产核苷酸产品的菌种专利侵权(专利号200910266085.7)提起诉讼。该菌种被应用于生产IMP及I+G产品。”

  二、澄清声明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现就上述报道作出如下澄清:

  1、公司将尽快核实报道所称相关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来自法院的关于公司与希杰第一制糖上述专利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果公司未来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积极应对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星湖科技是一家历史悠久,以生物发酵技术为核心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型企业,公司生产IMP和I+G产品使用的菌种不存在侵犯希杰第一制糖所拥有相关专利的情形。

  3、针对上述报道,公司将进一步核实真伪,并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应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态发展,随时准备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特别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本版导读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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