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在公司九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选举李海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李海强先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

  李海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燕山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9月于台州市汽车电机厂任职;2010年4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负责人;2010年4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李海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海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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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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