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本次诉讼不涉及金额,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均无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向政泉控股发放公司2018年度红利的议案》,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以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董事会决议。2019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2019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湘0103民初5419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政泉控股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政泉控股承担。

  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该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涉及金额,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均无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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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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