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10-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8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14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9年9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8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15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9年9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8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置业”)为巢湖琥珀新天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巢湖置业向其持有20%股权的股东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招投资”)提供总额9,03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6日刊载于巨潮咨询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鉴于国招投资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的需要,巢湖置业拟对国招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期间仍按年利率4.35%收取资金占用费。

  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巢湖置业为国招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12个月。根据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70925412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6月1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法定代表人:顾凌波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房屋租赁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7月31日,国招投资总资产363,290,351.91元,总负债223,517,834.09元,净资产139,772,517.82元。2019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1,167,771.96元,利润总额17,030,259.14元,净利润15,381,977.18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巢湖置业对国招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9,03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为4.35%。

  四、风险防控措施

  国招投资以其持有的巢湖置业20%股权及未来分红收益作为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合肥城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9,030万元。合肥城建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合肥城建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国招投资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展期期间仍按年利率4.35%收取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可控。

  合肥城建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同时也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财务资助展期协议;

  5、担保函。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本版导读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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