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9-10-09 来源: 作者: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盛合汇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及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深圳盛合汇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合汇富二期”)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在6个月内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0,63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公司股份。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盛合汇富二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8日,盛合汇富二期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减持期间内,截至2019年10月8日,盛合汇富二期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盛合汇富二期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2019年10月8日,盛合汇富二期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盛合汇富二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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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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