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2019-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0)。具体关于回购的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625,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50%,最高成交价为16.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6,071,047.4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3,714,681股(2019 年1月21日至 2019 年1月22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12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3,428.63万股的25%。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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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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