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海螺02”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9-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13

  ● 回售简称:海螺回售

  ●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 回售申报期:2019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30日

  ● 回售有效登记数量:1,000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 回售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1月7日

  根据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公告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披露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海螺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6)及《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海螺02”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5),并于2019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5日分别披露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海螺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7)、《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海螺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8)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海螺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9)。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30日)选择将持有的“12海螺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海螺02”公司债券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00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不含利息),需发放回售资金人民币1,000,000元(不含利息)。

  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9年11月7日为本次债券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2海螺02”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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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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