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9-10-09 来源: 作者: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10月8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的《告知书》。《告知书》称,盐湖镁业收到债权人格尔木森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海化工”)的《重整申请通知书》,森海化工以盐湖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申请对盐湖镁业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盐湖镁业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将监督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盐湖镁业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一、 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9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下属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的《告知书》。《告知书》称,盐湖镁业收到债权人森海化工的《重整申请通知书》,森海化工以盐湖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西宁中院申请对盐湖镁业进行重整。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森海化工提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盐湖镁业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受理森海化工对盐湖镁业的重整申请,盐湖镁业将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管理人将监督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盐湖镁业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鉴于以上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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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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