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10-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93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共有3,531,000元“格力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2016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为了体现可转债转股情况,现将可转债转股前股本视同已实施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将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577,594,400股增加1.8倍即1,617,264,320股,则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转股数为483,83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299%。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可转债发行总量为980,000,000元,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和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进行了可转债回售,回售数量分别为552,168,000元和23,092,000元,因此,扣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后发行的可转债数量为404,740,0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外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01,209,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0.94%,占扣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后发行的可转债数量的99.13%。

  ●公司于转股期间每个季度结束后及时发布转股结果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9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5年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可转债交易代码“110030”。

  (三)公司该次发行的“格力转债”自2015年6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90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非公开发行442,477,876股股票方案、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分别调整为7.39元/股、7.26元/股、7.24元/股和6.94元/股。

  2019年9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格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格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19年10月8日起,“格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5.00元/股。

  (四)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进行了可转债回售,回售价格为10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回售数量为552,168,000元(5,521,680张),回售金额为568,733,040.00元,回售资金的到账日为2018年9月3日。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进行了可转债回售,回售价格为10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回售数量为23,092,000元(230,920张),回售金额为23,784,760.00元,回售资金的到账日为2019年3月5日。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格力转债”转股期为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24日。

  2015年6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3,531,000元“格力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其中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共有62,000元“格力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

  2016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为了体现可转债转股情况,现将可转债转股前股本视同已实施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将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577,594,400股增加1.8倍即1,617,264,320股,则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转股数为483,83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299%。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转股数为8,932股。

  可转债发行总量为980,000,000元,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和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进行了可转债回售,回售数量分别为552,168,000元和23,092,000元,因此,扣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后发行的可转债数量为404,740,0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外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01,209,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0.94%,占扣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后发行的可转债数量的99.1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756-8860606

  传 真:0756-8309666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94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期限从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

  2019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005,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购买的最高价为5.09元/股、最低价为4.8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996.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9月底,公司第四次回购股份已累计回购39,248,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购买的最高价为5.22元/股、最低价为4.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394.6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告的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本版导读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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