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 《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分析,现将《问询函》回复公告如下:

  1、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你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84.48亿元,2019年1-6月,你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07.9万元。

  (1)请对比分析你公司不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管计划、其他)下股票质押和债券质押的业务承接、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贷后管理等,结合行业通行做法,说明你公司质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回复: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84.48亿元,主要构成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62.09亿元、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业务21.54亿元。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切实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与融入方、融出方签署的协议,自觉接受相关监管机构、交易所及自律组织的监督管理,有序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和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业务: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公司自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来,形成了一套涵盖业务准入、限额管理、尽职调查、分级授权、存续期管理、风险化解等各环节的、行之有效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一)业务承接

  不同资金来源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由不同的业务部门承做: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由公司作为委托人的纾困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承做部门为证券金融部;2、资金来源为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承做部门为资产管理总部,证券金融部以见证方式参与承做。

  (二)业务流程

  公司建立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决策管理与业务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及责任追究。上述体系同时适用于各类资金来源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业务的决策管理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一一经理层一一风险管理委员会一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审批组一一证券金融部一一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六级体系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业务管理体系原则上按照“业务承揽部门一一承做部门一一业务审核机构一一交易执行机构一一贷后管理机构”五级体系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项目申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审核-合同签署-交易执行-贷后管理。根据融资金额大小,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分别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二级)和业务审批组分级审批决策。

  (三)风险控制措施

  除严格贯彻落实监管及行业自律组织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以及执行行业通行的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监控、事后检查和报告等常规风险防控措施外,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稳健发展,减值比例持续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得益于以下四方面:

  1、业务定位合理

  公司自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伊始,就将该项业务定义为类贷款业务,并明确不适合以标准产品形式大规模开展,主要作为对优秀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抓手。即使在行业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时期,公司仍然坚持业务定位,不但没有盲目扩大业务规模,反而更加注重业务风险管理,稳步推动发展。

  2、分级授权有效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重要决策机构,大部分公司高管,合规风控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均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高管和中层干部对风险管理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各项会议,参与项目决策,严格业务把关。

  为顺应监管要求及市场行情变化,风险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业务专题研讨会,动态优化征信模型、尽职调查、限额管理,对存续期项目进行风险排查等,及时了解业务潜在风险,保障了该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证券金融部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确保业务从承揽承做、分级审批、交易执行、贷后监控、风险报告、应急处置等全环节风控的落实。

  3、合规风控全程参与

  合规风控部门深入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一线,全程参与业务,事前介入制度起草、限额制订、模型建设、尽职调查见证等;事中密切关注股价、融资方信用风险变化、开展压力测试等;事后与业务部门共同处置风险。

  4、问责机制完善

  公司建立、健全了问责制度,重大风险项目可追责至业务分管领导,有利于加强全业务条线的责任心,更好地防范风险,提升项目处置效率和效果。

  (四)贷后管理

  公司建立了股票质押业务持续管理机制。证券金融部总体负责项目贷后管理工作,其中资产管理总部须参与以资产管理计划对接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贷后管理。

  公司建立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预警指标体系,证券金融部、风险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动态监控,监控内容涵盖风险监控指标、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对质押标的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等,及时评估融入方履约保障能力。证券金融部对融入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债务逐笔计算履约保障比例,及时发送追保、付息、合约到期等提示信息,保证项目本息安全。

  公司采用实地调研、现场访谈、电话访谈、邮件访谈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融入方进行评估,持续关注融入方的经营、财务、对外担保、诉讼等情况,及时评估融入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跟踪融入方资金用途,如存在与申请资金用途不一致的情形,及时督促整改或要求其提前购回。

  以资产管理计划对接的业务,公司还按照相关资管合同约定进行贷后管理工作。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资管协议的约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及时反馈贷后管理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综上,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业务风控措施设置合理且得到有效执行,规避或及时化解了部分高风险项目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发生实际损失,存量业务违约比例相对较低,且已在综合考虑质押标的证券履约保障比例、融入方实际还款能力以及其他增信措施有效性等基础上,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报告期末,我公司无存量集合资管计划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对于纾困基金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我公司完全按照自有资金出资的风控标准执行。对于单一资管计划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我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履行管理人职责,进行适当性管理,尤其在开展业务之前,比照自有资金开展该业务的风控标准,向委托人充分揭示了风险;出现风险暴露后,公司作为管理人已向委托人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沟通,并已及时采取保全、诉讼等措施,尽力维护委托人利益;整体风险可控。

  后续,公司将控制业务规模,优化存量业务,继续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开展业务。

  二、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指“逆回购”,下同)

  (一)自营业务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

  1、业务承接:公司自营部门根据市场流动性以及自身资金头寸情况开展逆回购业务,以达到调整资金期限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等一系列目的。

  2、业务流程:公司自营部门根据公司及部门的资金计划对资金头寸进行精细化管理。在保证满足公司及部门各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自营部门根据不同交易目的,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开展逆回购业务。

  3、公司始终重视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依据监管及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动态监控自营回购业务规模,债券正、逆回购资金余额等系列风控指标,防范业务风险,并就正、逆回购偏离市场平均利率水平的交易向中证协进行报备;二是建立了严格的交易对手方管理制度,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舆情动态跟踪不同交易对手方的资质情况,维护交易对手白名单和黑名单,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交易对手白名单内的融出交易分别进行总量和期限限制,控制交易对手方风险;三是实行债券产品库管理,制定了债券产品库白名单以及黑名单,债券质押标的必须满足入库条件;四是公司严格控制各项业务流程,自营部门的逆回购业务风险控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所有业务相关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并接受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及内部稽核部门的审查监督,实现全程留痕。

  4、持续管理:根据各项监管及公司内部制度,对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和相关业务标的实施动态管理。交易对手方若资质发生变化,公司将审慎开展业务,相关业务部门对存量业务将持续跟踪、动态评估,合理调整业务规模,确保风险可控;若质押品资质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交易规则要求交易对手方置换或者新增符合要求的质押券,降低风险。

  (二)资管业务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

  1、业务承接:资产管理业务部门根据产品资金头寸和流动性情况,若产品的资金头寸有盈余,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开展逆回购业务。原则上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管产品,不得与公司自营账户及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对外提供投顾服务的投顾产品或投顾账户直接或间接发生交易。

  2、业务流程: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资管产品每日资金头寸的管理,当流动性宽松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交易对手的融资询价需求,进行资金融出安排。

  3、主要风控措施:一是根据产品合同规定严格限制资金融出比例;二是建立了债券产品库以及交易对手方管理制度,回购交易标的券和交易对手均要求在产品库和交易对手白名单内,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日常舆情对逆回购交易对手、债券产品库进行动态维护;三是根据质押品资质审慎确定质押率水平,根据交易对手的资质审慎确定授信额度;四是确保产品保持良好的流动性,控制产品的杠杆率,在资管计划开放和退出期内,产品会保留充足的现金以应对申赎。

  4、持续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公司建立了内部舆情监控机制,对债券质押业务的交易对手白名单和产品库进行风险信息动态跟踪,对于市场上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以及交收违约的交易对手,则采取降低交易对手授信额度,加入黑名单等措施;对于出现主体信用资质恶化、负面信息的发行人,则采取调出产品库白名单等措施以限制新增质押券余额。

  (2)你公司对质押股权和其他冻结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为减值损失。请结合公司历史实际发生的资产减值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测算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的过程及合理性。

  回复:

  我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定期对质押股权和其他冻结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为减值损失。公司对预期能收到现金流量的测算方案,经过了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工作小组专家判断、集体审议和集体决策。公司定期按照确定的测算方案严格执行。

  公司自有资金对接及自有资金参与的资管计划对接的质押业务均无历史实际发生违约损失的情况。基于该情况,公司对质押业务预期可收到的现金流量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一、针对股票质押业务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公司每月按照确定的测算方案,逐笔判断各质押业务合约风险,并按照“信用风险较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划分为三个阶段,在综合考虑质押标的证券履约保障比例、融资方实际还款能力以及其他增信措施有效性等基础上,测算单笔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等参数,并考虑前瞻性调整,估计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

  对于划分为第一、二阶段的合约,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为考虑压力测试后的担保物最小回收价值;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合约,预期能收到现金流量为考虑流动性折扣后的担保物回收价值。此外,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合约,还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融资方实际还款能力、其他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方还款能力、以及其他增信措施有效性等因素,结合谨慎性原则下设置的第三阶段最低违约损失率对预期能收到现金流量进行修正。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62.47亿元(含应计利息0.38亿元),通过上述测算过程,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为62.34亿元(其中划分入第一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57.92亿元,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为57.84亿元;无划分入第二阶段的合约;划分入第三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4.55亿元,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为4.50亿元)。

  二、针对债券质押(逆回购)业务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公司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及公司的测算方案,通过综合考虑合同期限、交易场所、交易对手的类型和信用状况、担保品等情况合理预计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债券质押(逆回购)业务规模21.55亿元(含应计利息0.01亿元),合约期限均未超过3个月,且对手方主要为交易所场内客户或银行间同业机构。参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对于三个月以内的货币市场业务(含逆回购)可考虑不计提减值的意见,公司预计存续债券质押(逆回购)业务信用风险不重大,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金额21.55亿元。

  综上,公司认为,在无历史实际违约损失的情况下,公司对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的测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和《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相关规定,测算方案及过程谨慎、合理。

  (3)结合你公司质押业务的融资余额、担保方式、担保物价值、债务人偿债能力、资产所处阶段的划分情况、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你公司质押业务资产减值政策的合理性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一、公司质押业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质押业务规模为84.02亿元(含应计利息0.39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0.13亿元,质押业务融资余额为83.89亿元。

  (一)股票质押业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62.47亿元(含应计利息0.38亿元),担保方式主要为股票和资金(因质押股票分红形成),担保物市值和资金总价值为143.46亿元,综合履约保障比例为229.65%,债务人综合偿债能力较强。

  2019年6月30日,因股票质押业务综合履约保障比例较2018年末上升26.44%,整体减值风险下降,按照公司减值政策计算,2019年上半年需冲回减值准备407.91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1,268.86万(其中划分入第一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579,213.26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813.93万元;无划分入第二阶段的合约;划分入第三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45,493.28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454.93万元)。

  (二)债券质押业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债券质押业务未计提减值准备,业务规模和融资余额均为21.55亿元(含应计利息0.01亿元),担保方式为债券,交易对手主要为交易所场内客户和银行间同业,债务人偿债能力较强。

  2019年6月30日,公司债券质押业务合约期限均未超过3个月,因其期限较短,且对手方主要为交易所场内客户或银行间同业机构,参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对于三个月以内的货币市场业务(含逆回购)可考虑不计提减值的意见,预计其信用风险不重大,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质押业务减值政策

  公司质押业务减值准备金额均基于公司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计算。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结合《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要求,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各项信用资产的减值准备。为确保公司的金融工具减值计量模型合理有效,减值计提方法和模型参数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要求,公司聘请德勤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德勤咨询”),在行业通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类信用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明确了各类信用资产减值三阶段的划分标准、减值计量的具体方法、参数和前瞻性调整方案等。公司对质押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经过了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工作小组专家判断、集体审议和集体决策。公司定期按照确定的方案严格执行。公司股票质押及债券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要求和公司《股票质押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逐笔判断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并按照“信用风险较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股票质押业务信用风险阶段划分标准

  结合业务风险管理手段,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信用风险阶段划分依据为,在考虑一定的缓冲期基础上,判断履约保障比例与预警线、平仓线的关系,本息是否逾期等情况确定。

  2、股票质押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和数据情况,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ECL)。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是指通过估计单笔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等参数并考虑前瞻性调整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CL=PD(t)*LGD*EAD

  其中:

  ① PD(t)为当前时点估计的未来t年的累计违约概率,包括严峻情景、基准情景和乐观情景下的违约概率;

  ② LGD为当前时点估计的违约损失率;

  ③ EAD为当前时点的违约风险暴露,即应收本金和利息。

  ④ ECL为经前瞻性调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结果,即按照严峻情景、基准情景和乐观情景下的违约概率分别计算出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结合三种情景未来发生的概率,加权平均计算出的前瞻性调整后ECL。

  (1)股票质押业务违约概率(PD(t))

  对划分为一、二阶段的合约,基于内部评级模型结合行业基准经验对违约概率进行合理估计,并根据上证指数历史涨跌幅走势对违约概率参数进行前瞻性调整。

  划入三阶段的合约,违约概率为100%。

  (2)股票质押业务违约损失率(LGD)

  对于划分为第一、二阶段的合约,以考虑压力测试后的担保物最小回收价值作为预计现金流量计算违约损失率;

  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合约,选取三阶段设置的最低违约损失率和以考虑流动性折扣后的担保物回收价值计算的违约损失率较高者。此外,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合约,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融资方实际还款能力(如是否发生重大财务困难、信用状况变化或很可能破产或重组等)、其他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方还款能力、以及其他增信措施有效性等,对违约损失率进行修正。

  (3)股票质押业务违约风险暴露(EAD)

  股票质押业务违约风险暴露(EAD)等于报告时点应收合约本金和利息。

  (4)前瞻性调整

  股票质押业务的前瞻性调整方案以上证指数历史涨跌幅为基础,对违约概率进行调整,分别得到严峻、基准、乐观情景下的违约概率。前瞻性调整参数按年更新。

  (二)债券质押业务(逆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合同剩余期限三个月以内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逆回购),因期限较短,且对手方主要为交易所场内客户或银行间同业机构,参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意见:“活期存款、合同期限三个月以内的货币市场业务,包括定期存款、银行间或交易所拆出资金、逆回购等由于信用风险不重大,所以实务上可以考虑不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其信用风险不重大,不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债券质押业务,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综合考虑交易场所、交易对手的类型和信用状况、合同期限、担保品等情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质押业务资产减值政策的合理性和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采用与行业通用方法一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质押业务减值准备,并选取了较为谨慎的阶段划分标准和模型计量参数。在阶段划分时,公司选取了较为谨慎的缓冲期作为阶段划分标准;在参数确定时,对划分入第三阶段的股票质押合约,公司对处置担保品预计可收回现金流大于合同应收现金流量的情况,仍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股票质押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中规定的第三阶段最低违约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由于公司业务开展稳健、风险控制措施较为有效,按方案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合约较少,因此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减值金额及减值比例与同行业相比偏低。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的质押业务资产减值政策符合会计准则及减值指引规定,减值阶段划分和减值计量参数选取较为谨慎,质押业务减值政策合理且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半年报显示,你公司融出资金期末余额98.96亿元,请你公司列示融资融券业务具体内容、融出资金期限、对不同期限融出资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公司该类业务减值政策,说明你公司融出资金减值政策是否恰当及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足。

  回复:

  一、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融出资金业务规模99.04亿元(含应计利息2.44亿元),减值准备余额0.08亿元,融出资金余额98.96亿元;融出证券业务规模0.38亿元(含应计利息22万元)。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如下:

  (一)融出资金及融出证券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二)融出资金按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剩余期限180天以上的为符合展期条件,在到期前15个自然日内已申请展期的融出资金项目,其剩余期限均不超过190天。

  二、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政策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减值准备金额均基于公司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计算。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结合《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要求,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各项信用资产的减值准备。为确保公司的金融工具减值计量模型合理有效,减值计提方法和模型参数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要求,公司聘请德勤咨询,在行业通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根据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特点和性质,制定了《融资融券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通过逐笔判断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根据“信用风险较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案,经过了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工作小组专家判断、集体审议和集体决策。公司定期按照确定的方案严格执行。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融券业务信用风险阶段划分标准

  结合业务风险管理手段,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信用风险阶段划分依据为,判断维持担保比例与预警线、清偿平仓线的关系,以及在考虑一定的缓冲期基础上,判断强平是否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确定。

  (二)融资融券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和数据情况,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ECL)。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是指通过估计单笔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等参数并考虑前瞻性调整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CL=PD(t)*LGD*EAD

  其中:

  ① PD(t)为当前时点估计的未来t年的累计违约概率,包括严峻情景、基准情景和乐观情景下的违约概率;

  ② LGD为当前时点估计的违约损失率;

  ③ EAD为当前时点的违约风险暴露,即应收本金和利息。

  ④ ECL为经前瞻性调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结果,即按照严峻情景、基准情景和乐观情景下的违约概率分别计算出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结合三种情景未来发生的概率,加权平均计算出的前瞻性调整后ECL。

  1、融资融券业务违约概率(PD(t))

  对划分为一、二阶段的客户,基于历史业务数据估计违约概率,并根据上证指数对违约概率参数进行前瞻性调整。

  划入三阶段的客户,违约概率为100%。

  2、融资融券业务违约损失率(LGD)

  对划分入一、二阶段的合约,以A股历史个股连续跌停数据为基础计算违约损失率(以下简称“基础LGD”)。

  对划入第三阶段的客户,根据其维持担保比例水平在基础LGD上进行调整。

  3、融资融券业务违约风险暴露(EAD)

  融资融券业务违约风险暴露(EAD)等于报告时点应收客户的融资融券本息。

  4、前瞻性调整

  融资融券业务前瞻性调整方法与股票质押业务一致。

  三、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政策的合理性和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采用与行业通用方法一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充分考虑各融资融券客户的信用风险所处阶段、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情况后计提融资融券业务减值准备。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担保资产对客户负债的保障程度逐年提高,业务整体风险可控。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整体维持担保比例311.54%,远高于监管要求水平。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政策符合会计准则及减值指引规定,减值阶段划分和减值计量参数选取较为谨慎,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政策合理且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3、半年报显示,2019年1-6月,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亿元,同比增加47.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53亿元,同比增加58.91%。请你公司结合业务类型、各业务营业利润率的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率水平等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9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做大规模、加快发展”的经营思路,抢抓市场机会,在做大业务规模中不断强化综合实力。公司上半年证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0.05亿元,同比增长47.31%;实现净利润8.53亿元,同比增长58.91%;总体营业利润率为55.25%,较去年同期略增3.81个百分点,增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总体水平基本一致。

  一、公司各项业务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方面,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6.65%,营业利润率保持稳定,同比略增1.75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加快向财富管理转型,不断完善线上互联网获客模式、提升线上客户服务体验,大幅度提升了客户服务效率,同时受2019年上半年二级市场行情回暖影响,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增加,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所致;

  2、投资业务方面,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04%,营业利润率同比微降6.44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完善投研体系,适时加大了对投资业务的投入,较好把握了债券投资市场机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3、信用业务方面,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89%,营业利润率同比微降7.55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各项信用业务规模增加,相应利息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利润率同比略有减少系公司拓展业务规模,营业支出增加所致;

  4、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公司一方面坚持传统股权融资业务稳定发展、积极储备科创板项目,加强行业研究及内部控制建设,为后续转型发力做充分准备;另一方面及时抓住债券发行时间窗口,加快推动已获批文项目进程,债券业务持续增长。2019年上半年,公司投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4.87%,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66.09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新媒股份首发、永鼎股份可转债发行等项目,同时债券发行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5、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受政策影响,行业业务规模进一步缩减,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7.49%,营业利润率同比下降9.43个百分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入相应减少。

  综合各业务营业利润率变化情况,报告期内,除投资银行业务因项目发行导致营业利润率有较大增加外,其他业务条线营业利润率较为稳定,其中经纪业务、投资业务和信用业务报告期内因业务规模增加导致收入实现了较大增长。以上因素影响了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净利润的增加。

  二、同行业比较情况

  根据半年报数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证券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总体较上年同期增长45.10%,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63.3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9.04%,营业利润率达40.76%,较上年同期增长4.55个百分点;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7.31%,营业利润同比增加58.22%,净利润同比增加58.91%,营业利润率为55.25%,较上年同期增长3.81个百分点。公司各项指标的增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总体水平接近。

  单位:亿元

  ■

  2017年、2018年1-6月和2019年1-6月,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率如下:

  ■

  注:数据来自上市券商公告的定期报告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可比券商包括与公司收入规模相近的两家券商,以及成本管理能力与公司相近的两家新上市券商。

  2017年、2018年1-6月和2019年1-6月,本公司营业利润率分别为49.34%、51.44%和55.25%,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通过持续推动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和利润来源,引导和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成本管理能力突出,风险控制较为有效,营业利润率一直较为稳定。2018年2月公司上市后,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综合资金成本降低,营业利润率相对有所提高。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率增长百分比与行业上市公司总体变动幅度接近,营业利润率水平与可比券商相近,公司营业利润率处于合理水平。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利润率增幅与行业增长趋势一致,增幅接近,具备合理性。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本版导读

2019-10-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