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资公告》的补充说明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资公告》的补充说明
2018年6月27日,因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在《证券时报》刊登《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4名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7,780股进行回购注销,由此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018年7月26日,即在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减资公告涉及的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由297,780股调整为416,892股。
2018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34名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6,892股的回购注销(2017年度权益分派前数量为297,780股)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849,820,143股减少至849,403,251股。
综上,在刊登减资公告后至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前,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减资公告中的回购注销股数与实际注销股数有差异。
特此说明。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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