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18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其中5名董事亲自出席了现场会议,另有董事林永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暂不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拟修改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并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的修改情况,并结合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总体工作安排,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如需),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暂不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
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为推动公司国际化的发展规划,便于公司与境外人士的交流,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SHENGXING GROUP CO.,LTD”变更为“Sunrise Group Company Limited”,英文简称由“ShengXing”变更为“Sunrise Company”。
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中文名称及中文简称的变更,也不涉及公司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的变更。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
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流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部分审批权限从董事会下放给公司总经理(总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内容。
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后,此前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所述的公司总经理(总裁)、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亦作相应的修改。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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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编制《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四、关于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变更登记和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
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拟修改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并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的修改情况,并结合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总体工作安排,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如需),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昇兴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为:《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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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2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刘嘉屹、季小马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邮箱: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七、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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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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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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