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多渠道“补血” 适配性监管紧锣密鼓

2019-11-28 来源: 作者:孙璐璐
数据来源: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 本版制图:彭春霞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在9月以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委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会议上,均提及银行资本补充,其中最近两次会议重点提及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政策脉络串联在一起可发现,中小银行改革的大幕正缓缓拉开。

  在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中,中小银行并无明确的概念界定,业内通常会将城商行、农商行和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称为中小银行。从机构数量看,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588家,其中,包括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农信社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在内的中小银行近4000家。多年来,中小银行在扎根当地、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部分中小银行狂飙突进,存在着脱离主业、公司治理和内控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

  金融委第九次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显然,决策层已决心通过引导中小银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以及改进商业模式等方式,从根源上破局中小银行发展困境。央行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指出,下一步将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主体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和多层次退出路径。

  问题银行有共性

  今年以来,部分中小银行出现的风险事件,让这一群体内部的信用分化加剧。中小银行股权拍卖市场“冰火两重天”,以及同业存单发行利差扩大就是最好的反映。以银行股权拍卖为例,年初至今,中小银行股权拍卖数量明显增长,股权成交情况也差异较大,既有银行股权转让成交价较起拍价翻近10倍的热捧,也有银行股权拍卖遭遇多次流拍的冷遇。

  光大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张旭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中小银行股权挂牌的成交情况体现出结构性供需失衡的问题。供给端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对银行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导致一些旧股东需被动卖出。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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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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