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干预机制

2019-12-18 来源: 作者:孙璐璐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政策工作的定调,体现出稳增长与防风险并重的双底线思维。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三大攻坚战的表述顺序有较大调整,引发市场诸多猜测。有观点将此解读为明年宏观政策稳字当头,金融防风险的紧迫性有所弱化。经过过去两年的金融强监管与去杠杆,我国金融风险由发散状态转为收敛,但这并不意味金融体系的风险隐患已彻底清除,高风险金融机构、地方隐性债务、房地产融资等领域所潜藏的风险仍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需要我们保持高度警惕,以及提前准备好应对预案。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多年来对金融危机的预警、传染和干预机制有着深入研究,证券时报记者就此专访马骏,听听他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有何良言善策。

  金融风险易传染

  建立系统性风险干预机制

  证券时报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持宏观杠杆率的基本稳定,一些观点认为,这意味着去杠杆要让位于经济稳增长,甚至最近也有声音开始反思和质疑去杠杆政策,您如何看待杠杆率指标的作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该如何平衡稳增长和稳杠杆?

  马骏:杠杆率指标具有显著的危机预警能力。近年来,在系统性风险问题上的一个重要争议是,我国杠杆率过快上升这个因素是否实质性地提高了我国发生金融危机的概率。在我牵头的研究团队近期出版的新书《金融危机的预警、传染和政策干预》中,我们用60多个国家20年的数据对影响金融危机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基于我国2017年的宏观指标,如果国内非金融部门信贷/GDP上升1个百分点,我国发生银行危机的概率会提高0.4~0.68个百分点。

  证券时报记者:从国外历史上所发生的情况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出现往往始于局部风险的暴露,这说明金融风险有着很强的传染性和扩散性,能否介绍下金融风险的传染模式通常有哪些?

  马骏:历史上出现的几次大的金融危机,传染都起到了非常大的助推作用。从国外的经验教训看,金融危机至少有三种不同的传导机制:第一种是通过价格传染,也就是资产抛售的传染。例如,一家银行如果因为资本金不足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被迫要卖出一些资产来满足监管指标要求,卖资产的过程中就会压低这些资产的市场价格,相应的,其他持有这些资产的银行就会面临资产价格下降的压力,从而也会导致一些银行出现资本金不足或者是流动性紧张的问题。

  第二种是恐慌性的流动性冻结。例如,一家银行出现风险后,其他同类银行往往也会被市场认为会“出事”。为了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同业就不借钱给这些被认为会有风险的银行,或者这些银行需要用很高的成本才能在同业市场借到钱,也可能出现储户挤兑这些银行的情况。

  第三种传染机制叫做网络效应。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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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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