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于2019年12月17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7,11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亨通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3.7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37号)
二、本次股份过户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崔根良先生与亨通集团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各方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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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