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0-00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债权方

  《债务豁免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30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收到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科技”)原股东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出具的《债务豁免声明》;公司收到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丰”)的《债务豁免声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形成的基本情况

  1、新航科技原股东债务形成原因

  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9日、2015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购买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和陈子杰合计持有的新航科技100%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共计15.3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瑞德有限尚有新航科技股权转让款251,573,648.82元及违约金53,154,149.50元(共计304,727,798.32元)未进行支付。

  2、安徽金丰债务形成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在2017年度、2018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安徽金丰签订了2份《典当合同》,涉及金额1.05亿元,合同资金未汇入公司账户,后因实际控制人个人原因,部分融资款无法按时偿还。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或有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因《典当合同》借款主体为公司,使得公司对实际控制人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将安徽金丰典当本金及应付利息131,050,000.00元计入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将该笔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一一左洪波”科目。

  截至目前,公司对安徽金丰本金105,000,000.00元及利息26,050,000.00元,共计131,050,000.00元尚未偿还。

  二、债权人与公司的关系

  除上述因收购新航科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外,公司与债权人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和陈子杰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典当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外,公司与债权人金丰典当无关联关系。

  三、《债务豁免声明》主要内容

  1、新航科技原股东债务豁免声明

  2019年12月30日,新航科技原股东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出具《债务豁免声明》,对奥瑞德有限的上述交易下的债务进行部分豁免。本次《债务豁免声明》一经作出,非经奥瑞德有限和奥瑞德书面同意,该《债务豁免声明》不得变更、解除、终止、撤销。本次豁免债务总金额包括股权转让款166,000,000.00元及未付违约金34,000,000.00元,共计200,000,000.00元,以上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剩余应付股权转让款与及违约金金额为104,727,798.32元。具体豁免金额明细与公司剩余应付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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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安徽金丰债务豁免声明

  安徽金丰同意豁免上述未付利息合计人民币11,050,000.00元,以上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

  四、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债权人对公司债务豁免的本息及应付违约金合计金额为21,105万元,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的具体金额及会计处理方法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0-00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相关债务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务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相关债务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对有关事项和数据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中,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持续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将于2020年1月7日前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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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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