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0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003的公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2020-004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02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0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的需求,经审慎考虑,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9661664J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执行事务合伙人:祝卫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事务所简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1994年3月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全球著名商业咨询组织-华利信国际的成员所,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自成立十余年间,一直致力于为中国企业提供高效审计及财务服务。经过多年的成长,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现以北京为中心,在香港、浙江、新疆、天津、广东、四川、深圳、辽宁、山东等地均设立了分支机构,业务已基本覆盖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等中国主要经济中心及经济发达的中西部内陆城市。近年来,事务所进入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业务范围已从中国大陆延伸至香港、欧洲、美洲、非洲等地区。

  中天运凭借雄厚的实力及专业的能力,服务的客户已遍及金融、电子、商贸、建筑、军工、旅游、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工业 制造、能源等各个行业。

  公司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认为中天运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将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中天运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天运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0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月17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月17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提名卢亚林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注:

  ①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月17日 (9:00-11: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1139

  传真:0512-67260021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9

  2、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备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3、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20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4、有效期限: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百顺 李荣林 朱兆斌

  2019年12月31日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百顺 李荣林 朱兆斌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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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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