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中拓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成立的公告

2020-01-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浙商中拓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9-29《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证券“浙商中拓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764号)。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9-78《关于“浙商中拓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9年12月31日,浙商中拓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正式成立,发行规模为3.86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

  备查文件: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中拓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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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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