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0-01-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由受托金融机构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及实力雄厚的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和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及固定收益类债券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星展银行美元利率挂钩355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中泰证券收益凭证“泰鑫宝”12月期1号、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已全部到期收回,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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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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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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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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