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0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在本公司二期五楼会议中心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周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周剑先生、郑国荣先生、白俊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周剑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邱大梁先生、周剑先生、宋春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邱大梁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宋春雷先生、邱大梁先生、陈朱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宋春雷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邱大梁先生、周剑先生、白俊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邱大梁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 聘任公司总裁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郑国荣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 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陈朱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于化荣先生、莫尚云先生、蔡立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莫尚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经董事长周剑先生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李丽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李丽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李丽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传 真:0755-83275075

  电子信箱:stock@kaifa.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邮政编码:518035

  九、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议案

  经董事长周剑先生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唐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唐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唐磊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传 真:0755-83275075

  电子邮箱:stock@kaifa.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拟任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九日

  附简历:

  周剑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历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商贸板块业务整合筹备组成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兼综合研究室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代理办公厅主任,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主任。2019年4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周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国荣先生,中国(香港)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和商业经济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Country Lighting (BVI) Co., Ltd.董事局主席。198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并于2010年5月起担任公司总裁,1990年4月起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裁。

  郑国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67,08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国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刚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重大项目部)总经理,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行业管理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商情处副处长,机械电子工业部经济技术政策研究所干部、副处级研究员等。2018年9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李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燕武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主任,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行处处长、企业管理处处长、彩虹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彩虹集团战略规划部第一副部长、彩虹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等。2017年6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刘燕武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燕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朱江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化学专业、吉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任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长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担任常务副总裁;2016年2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历任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常务副总裁。

  陈朱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朱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大伟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工学硕士。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集成电路处处长。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集成电路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系统装备部专项副经理,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等,2020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大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大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大梁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股票发行审核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改制审核及上市公司监管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川丘处鸡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邱大梁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邱大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春雷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皓元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曾先后担任河南省交通厅财务处科员,河南省地方铁路局计划财务处处长、河南省交通厅财务处副处长、河南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厅级)、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历任常务副总经理,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主席,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投资副总监、兼任集团机关党委书记、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宋春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宋春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春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白俊江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波工程专业。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分会会长。曾先后担任西安卫星测控中心项目总监,亚太卫星公司运营部总监、以色列ECI电信(中国)客户支持经理、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公司TMT项目总经理、重庆凌康卫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时富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SypherMedia国际公司中国区业务总监、IET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中国区总监、IMA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亚太区总监,2020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白俊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白俊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白俊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化荣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锻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现任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本公司深圳区域生产运营总经理、通讯与消费电子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于化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2,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于化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莫尚云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企业财务方向,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开发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大鹏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蛇口龙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通广-北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湖南省株洲火炬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助理等。2004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莫尚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莫尚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立雄先生,中国(香港)国籍。毕业于英国华威大学,获生产及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伟易达电讯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运营总经理,王氏港建有限公司营业及项目部副总经理。2010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蔡立雄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蔡立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丽杰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管理工程系会计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冶金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深圳华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从事股证事务工作,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丽杰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丽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磊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8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唐磊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唐磊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0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在本公司二期五楼会议中心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选举高慕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九日

  附简历:

  高慕群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计算机软件专业,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部员工处处长,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考核处处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三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处工程师,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等。2017年1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股东监事,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高慕群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慕群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03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1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二期五楼会议中心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 集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 主 持 人:董事长谭文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3,516,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158%。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0,092,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983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数量3,424,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8%。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

  四、 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采用累积投票提案情况:

  ■

  注1: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2: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采用非累积投票提案情况:

  ■

  注3: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4:通过,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注5: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注6: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7:同总体表决结果。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利国、朱艳婷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3、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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