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对上述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一、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更正后的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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