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6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云南分行”)申请9,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并由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公司”)为公司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集团”)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国开行云南分行,为公司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先生及其配偶吴开惠女士为融资担保公司上述担保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沧飞翔”)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融资担保公司,为其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期限为1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的通知,获悉东兴集团已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国开行云南分行,为公司上述9,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临沧飞翔已将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融资担保公司,为其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东兴集团持有临沧飞翔100%股权)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担保是为了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担保,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2、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9.13%,占公司总股本的3.83%,对应融资余额为6,928.6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06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6.38%,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对应融资余额为20,528.60万元。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质押的股票均是为了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是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担保。上述融资到期后,公司将按时归还相关款项。目前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将提前归还借款,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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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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