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拟减持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其中:副董事长修山城先生持有42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8%;董事、副总经理范菲女士持有20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00%;监事鲁朝慧女士持有15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0%;财务总监谈惠明先生持有13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上述董监高人员修山城先生、范菲女士、鲁朝慧女士以及谈惠明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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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持股股份来源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4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无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另,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主体中修山城先生目前持股总数为3,633,750股,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注销股份641,250股,注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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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目前二级市场形势,公司董监高人员修山城先生、范菲女士、鲁朝慧女士以及谈惠明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约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