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8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昌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21人,代表股份数159,074,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1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

  137,022,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22,052,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卢和忠先生、廖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累积投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关于选举陈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7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4%。

  表决结果:当选。

  1.2关于选举魏代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7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4%。

  表决结果:当选。

  1.3关于选举卢和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7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4%。

  表决结果:当选。

  1.4关于选举廖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7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4%。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袁友军先生、张学斌先生、崔小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1关于选举袁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8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7%。

  表决结果:当选。

  2.2关于选举张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8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7%。

  表决结果:当选。

  2.3关于选举崔小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8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7%。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胡爱武女士、夏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累积投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关于选举胡爱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9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8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1%。

  表决结果:当选。

  3.2关于选举夏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91,9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70,8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1%。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27,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05,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0%;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52,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30,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5%;反对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27,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05,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0%;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27,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05,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0%;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827,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05,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0%;反对2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圆媛律师、贺秋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8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新民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新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新民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学斌先生、陈新民先生、袁友军先生,其中张学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崔小乐先生、魏代英女士、张学斌先生,其中崔小乐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袁友军先生、卢和忠先生、崔小乐先生,其中袁友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业委员的资格。各委员的个人简历详如附件。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新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同时指定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工商部门后续变更登记相关事宜。陈新民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代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魏代英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代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魏代英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魏代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魏代英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5-26997888

  联系传真:0755-26986712

  电子邮箱:weidy@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五栋公司董秘办

  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从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从雄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富涵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富涵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张富涵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张富涵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5-26986749

  联系传真:0755-26986712

  电子邮箱:zhangfh@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五栋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一月九日

  附件:

  陈新民,中国国籍,男,1967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曾担任深圳成田电子有限公司工业部经理,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迈高电子有限公司厂长,深圳福瑞康电子有限公司厂长。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卓博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中广互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新民先生总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77,450股(其中78,750股为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持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除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影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魏代英,中国国籍,女,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MBA),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际商务师、工业经济师。曾担任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副经理。自2006年5月起至今在公司任职,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深圳市聚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聚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魏代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44,375股(其中122,500股为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持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卢和忠,中国国籍,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西赣南炼锡厂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北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深圳市虹视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富士康科技集团人力资源副理,201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分管公司人力资源、流程及IT等工作,2019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8日,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卢和忠先生通过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227,5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

  职资格条件。

  张学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思迈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欢乐动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袁友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8月至今,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工作,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广东省粤商研究会常务理事、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

  截至目前,袁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崔小乐,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至今,供职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历任信息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崔小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谢从雄,中国国籍,男,1964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湖北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财务负责人,2018年9月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谢从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谢从雄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谢从雄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张富涵,中国国籍,男,1993年生,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在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2016年7月至今,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等职务,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富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8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监事胡爱武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逐 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一致同意选举胡爱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附件: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胡爱武,中国国籍,女,1973 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担任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迪科视像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时担任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胡爱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本版导读

2020-01-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