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1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投资建设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下称“项目”)事宜,一致同意由公司子公司一邵阳联泰江北水务有限公司(下称“邵阳江北”):自筹资金启动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9,191.67万元(人民币,下同),提标改造后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A标准及湖南省二级标准;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后续与邵阳市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包括但不限于《邵阳江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的补充协议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文件,明确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并负责实施该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非关联的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商建设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不超过8,863.44万元。

  本项目投资建设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投资建设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下称“项目”)事宜,一致同意由公司子公司一邵阳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邵阳联泰”):自筹资金启动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2,065.79万元(人民币,下同),提标改造后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A标准及湖南省二级标准;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后续与邵阳市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包括但不限于《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的补充协议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文件,明确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并负责实施该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非关联的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商建设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不超过11,616.14万元。

  本项目投资建设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薪酬体系的科学性、激励性,提高公司薪酬水平的竞争力,规范工资、奖金、福利管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编号LTEP-HR-10修订稿)。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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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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