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0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宁夏灵武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分别为李向春、郝广利、申晨及独立董事虞世全、张刚、安国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申晨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选举李向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李向春先生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0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董事会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郝广利先生已辞去常务副总职务及财务总监职务。

  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05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重整计划,《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中规定的财产处置范围中的全部财产已变价处置,原负责相应业务的高管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已辞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且不再继续留任上市公司工作。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志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申晨及刘京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公司七届董事会。张志敏、申晨及刘京津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2019年7月9日,银川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中银绒业重整一案,并指定中银绒业清算组为重整管理人。2019年11月13日,银川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截止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为适应公司业务拓展及管理需求,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公司拟对内部管理机构做调整如下:

  公司董事会常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设置审计部为公司战略发展及合规运营提供保障。

  公司继续保留原财务部、证券事务部2个部门和江阴绒耀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羊绒有限公司2个全资子公司以及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川办事处3个分支机构,新设综合部(下设党建办公室、人力资源、行政办公室、银川办事处)具体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羊绒事业部(分管江阴绒耀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羊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公司羊绒板块的业务;资产管理部下辖证券投资和固定收益平台;战略投资部负责公司直投并购及基金运作;风控合规部负责公司法务及内控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向春先生简历

  李向春,男,1964年出生,汉族,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任兵团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今,任职海南通用同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5月至今,任职中海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12月至今,任职云南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职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向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郝广利先生简历

  郝广利,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6年7月至2006年11月在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工作。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担任晋中经纬化纤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起至2016年3月任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郝广利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银绒业的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晨先生简历

  申晨,男,1987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申晨先生没有持有中银绒业的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晨先生所任职公司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宁夏文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夏文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上海朗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占比20%,上海朗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占比6.67%。

  刘京津先生简历

  刘京津,男,1983年5月出生,汉族,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英国约克大学金融学硕士。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资分析员;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历任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0年1月,历任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风控副总监、合规风控总监。

  刘京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敏先生简历

  张志敏,男,198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2006年年毕业于西北第二民族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担任审计助理。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担任审计员、项目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

  张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0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戴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戴平先生申请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顾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留任上市公司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戴平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戴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戴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工作需要及岗位变动原因,公司董事长申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选举李向春先生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李向春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进行核查,并对选举董事长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目前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将尽快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新任董事长个人简历

  李向春先生简历

  李向春,男,1964年出生,汉族,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任兵团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今,任职海南通用同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5月至今,任职中海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12月至今,任职云南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职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向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0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向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向春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李向春先生辞去总经理后继续留任上市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

  经公司董事长建议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公司七届董事会。郝广利先生已辞去兼任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因公司重整计划已实施完毕,为适应公司今后业务拓展及管理需求,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申晨先生和刘京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志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公司七届董事会。郝广利、张志敏、申晨及刘京津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新任高管个人简历

  郝广利先生简历

  郝广利,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6年7月至2006年11月在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工作。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担任晋中经纬化纤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起至2016年3月任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郝广利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银绒业的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晨先生简历

  申晨,男,1987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申晨先生没有持有中银绒业的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晨先生所任职公司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宁夏文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夏文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上海朗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占比20%,上海朗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占比6.67%。

  刘京津先生简历

  刘京津,男,1983年5月出生,汉族,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英国约克大学金融学硕士。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资分析员;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历任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0年1月,历任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风控副总监、合规风控总监。

  刘京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敏先生简历

  张志敏,男,198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2006年年毕业于西北第二民族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担任审计助理。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担任审计员、项目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

  张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新任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李向春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李向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志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申晨、刘京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阅,上述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本次提名的高管人选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其具备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要求。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刚 虞世全 安国俊

  2020年1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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