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

2020-01-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并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电气总公司通知,电气总公司已根据签署的《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20,000,000股A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9%)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并划转至“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一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中。质押解除日期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日期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气总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8,662,879,405股,直接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303,642,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约59.18%的股份。电气总公司此次质押的本公司A股股份共1,1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9%,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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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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