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证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关于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生产的聚丙烯熔喷专用料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01)内容。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01),本次业绩快报所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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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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