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公司实际控制人路漫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公司实际控制人路漫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2%。

  截至日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收到路漫漫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漫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49,645股(占公司总股本1.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路漫漫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路漫漫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路漫漫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路漫漫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路漫漫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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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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