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自2020年3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一、开通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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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同一只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上述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3、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7、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相关损益由基金资产承担;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进行转换,若某笔转换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合同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8、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以基金法律文件规定为准)。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10、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旗下其他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三、基金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2)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

  网站:http://fund.piccamc.com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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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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