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换股期延长及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内容概要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集团”)于2016年11月发行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澳洋E1,债券代码:117053,以下简称“2016年可交换债券”);2017年3月发行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澳洋E1,债券代码:117075,以下简称“2017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分别为2016年可交换债券自2017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止;2017年可交换债券自2017年9月7日起至2020年3月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2017年3月11日和2017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8);《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27)。
二、2017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延长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澳洋集团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及相关业务规则,经澳洋集团申请,对可交换债券换股期作出如下变更:
变更前:
原2017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2017年9月7日起至2020年3月4日止。
变更后:
2017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2017年9月7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换股条款不变。
三、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