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控股”)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德殷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18,715,969股;同时德殷控股的子公司上海德殷德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德润”)、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分别持有本公司的股份457,709,848股、246,459,149股,本公告中披露的德殷控股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均是按照德殷控股直接持股的股份数量计算的。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殷德润、恭之润、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紫金10号”)、陈德军先生、陈小英女士(以下合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557,733.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3%,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对应融资余额为8,01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557,733.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3%,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对应融资余额为8,01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德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德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未出现因股份被质押事项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人员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担保物、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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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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