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3-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016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京03执恢19号、20号、21号、2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及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4月11日、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9日、2020年1月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二审民事判决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 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二、本案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迪”)

  被执行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冉盛盛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执行通知书》内容

  (2020)京03执恢19号、20号、21号、22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民终232号、233号、235号、236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北京易迪据此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2月18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银行冻结和划转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8,120,050.2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其中****昆山青阳港支行为基本户,其他账户为非基本户。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2019)京03执1460号、1461号、1462号、1463号】于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2日划转公司银行账户金额8,119,380.9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一审判决要求对本案涉及的回购价款溢价、违约金、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以及债权人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需要支付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在相关各期报表中进行了确认,2019年度9月底累计已确认金额为17,983.58 万元;公司未按判决书要求履行各项还款义务,则每延期归还一日均需额外支付相关利息费用为11.25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了该案件导致公司需承担违约金及利息等。

  3、目前公司一直在积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拟进一步与债权人积极沟通还款计划、就该案件促成和解;如公司后续未能与对方达成和解或未能偿还相应款项,对方可单方面执行该裁定,公司已被冻结的子公司部分股权及公司其他资产存在可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4、经公司聘请的诉讼律师结合具体案情对二审判决进行评估后,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经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上初步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公司的再审申请进行了受理并正式立案。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京03执恢19号、20号、21号、22号】。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017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1日收到职工监事梅岩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梅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梅岩先生仍任公司行政人事经理。

  鉴于梅岩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梅岩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梅岩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职工监事的相关职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职工监事的推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梅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对梅岩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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