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冶区分行的一致行动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四川分行”)持有公司股份103,469,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冶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宁夏分行”)持有公司股份61,771,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农行四川分行及农行宁夏分行的一致行动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880,3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4%。

  农银租赁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9,880,3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4%,将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股东农银租赁公司《关于泸天化股份减持计划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农银租赁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880,3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发展和资金规划安排 。

  2、股份来源:农银租赁公司在公司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9,880,3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4%,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农行四川分行、农行宁夏分行的一致行动人农银租赁公司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泸天化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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