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7月27日披露了《广州发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从2019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1月26日止。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22披露了《广州发展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至2020年7月26日止。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427,3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最高成交价为6.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006.03 万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4,57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32.63%,最高成交价为6.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4,555.16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方案内容,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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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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