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3-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1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3,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业务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光电”)、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授信业务事项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担保总额合计为3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保证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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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345,300.00万元人民币(含票据池质押担保额度,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9,706.54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1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6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6),于2019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01,0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最高成交价为1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435,430.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8,803,759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700,940 股)。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每5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最高为1,503,585股(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5个交易日)。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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