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所处诉讼阶段:已公告案件的判决或调解。

  ●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诉金额:本次二审判决及调解案件合计115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责任的金额合计为259.69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

  ● 截至目前,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3619.34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截至2020年2月25日,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沙中院”)已受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323件,均已作出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等处理。一审判决1129件案件均已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南高院”)已对其中738件案件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或裁定,终审判决案件中公司等被告按15%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部分上诉案件仍在湖南高院二审审理过程中。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0年2月27日,公司新收到湖南高院送达的9件《民事调解书》及106件二审改判的《民事判决书》,合计115件案件的法律文书。根据9件《民事调解书》,公司、方正集团需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合计10.22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对于106件《民事判决书》,长沙中院一审判决被告承担30%的责任比例,湖南高院终审改判公司、方正集团按照15%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合计249.47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公司将按照生效调解书及终审判决书履行相关责任。

  综上,结合前期已送达案件,对于已上诉到湖南高院的1129件二审案件,公司已收到湖南高院送达的审结法律文书853件案件,其余276件案件仍在处理过程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前期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3804.42万元,后续根据实际履行责任情况以及赔付情况冲减了部分预计负债,本次新收到的二审判决及调解案件前期已计提过预计负债。截至目前,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3619.34万元。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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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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