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3-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0-003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累计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38,117,314.42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金额26,737,314.42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12%,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11,38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7%。

  现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50万元以上明细单列,50万元及5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零星补助”)明细公告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收益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6,737,314.42

  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 22,778,314.42元,计入营业外收入3,959,000.00元), 与资产相关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1,380,000.00元,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20年业绩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0-004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21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明确公司拟对相关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包含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详细内容见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 “临2019-003号 ”、“临2019-008号”、“临2019-020号”公告。

  2020年2月28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裕包材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宜昌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于宏裕包材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武汉农商宜昌分行签订了人民币3000万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为宏裕包材本次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李知洪

  (三)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雅鹊岭镇二环路

  (五)经营范围:塑料薄膜、多层复合包装模袋、铝塑复合包装模袋、注塑制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六)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二)主债权: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三)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

  (五)担保期限:2020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

  本次担保相关资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担保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看载于2019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担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为宏裕包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宏裕包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亿元、美元5200万(包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2.59%。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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