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鼎博能”)的通知,获悉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智鼎博能持有公司股份14,553,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159,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32%,占公司总股本的2.8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智鼎博能与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兴博辉”)均为张辉阳先生控制的企业,智兴博辉持有公司股份3,599,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辉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69,072股, 占公 司总股本的2.41%,张辉阳先生通过智鼎博能控制公司股份14,553,410股、通 过智兴博辉控制公司股份3,599,278股,张辉阳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3,421,76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张辉阳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0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93%,占其控制的公司股份的4.48%,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张辉阳先生控制的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159,000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26.30%,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张辉阳先生控制的智兴博辉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0股。张辉阳先生及其控制的智鼎博能、智兴博辉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209,000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30.78%,占公司总股本的3.3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

本版导读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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