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建锋先生于2019年11月15日与王泽龙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建锋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3,050万股普通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5%)转让给王泽龙先生。双方已于2019年12月5日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第一次股票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及2019年1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李建锋先生、王泽龙先生的通知,获悉9,05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建锋先生转让给王泽龙先生的9,05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双方已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全部的股票交割。

  三、过户后持股情况

  本次9,050 万股股份过户后,李建锋先生、王泽龙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过户后,王泽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股份转让协议》履行情况说明

  根据李建锋先生和王泽龙先生于2019年11月1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甲方李建锋先生于2019年12月5日、2020年2月28日,将转让协议中涉及的43,050万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全部过户给王泽龙先生。乙方王泽龙先生于2020年1月10日,提前将《股份转让协议》中交易对价163,590万元的所有款项支付给甲方李建锋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股份转让协议》中甲方李建锋先生与乙方王泽龙先生双方权利、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权益变动各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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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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