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悉影响公司诉讼案件重要因素的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日,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查询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的破产公告,获悉丰台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月20日指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科华”)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0年5月26日前向管理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6月3日下午2时在丰台法院科技园审判区第7法庭召开。详情请见人民法院公告网。

  金丰科华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金丰能源中心项目5号楼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的开发商。金丰科华破产案件可能对北京网安所购标的房产涉及的查封及相关诉讼案件产生重要影响。标的房产涉及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2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27)、《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29)、《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48)、《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9-01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1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26)、《关于获悉影响公司诉讼案件重要因素的公告》(2019-057)等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金丰科华破产及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审慎研究评估案件,适时申报相关债权,在破产案件中依法主张和维护北京网安作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利,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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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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