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公司控股股东一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11月8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昌化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投资”)为偿还2015年参与华昌化工非公开发行时的贷款及利息,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9,047,292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华纳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华纳投资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640,000股。华纳投资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由于华纳投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2019年12月26日将一笔股票卖出误操作为股票买入,买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为6.54元/股,成交金额为130,800元;经核查,华纳投资本次交易卖出最高价为6.54元,最低买入价亦为6.54元,本次交易行为未获得收益。对此,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19-045)。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华纳投资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华纳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减持计划实施后,华纳投资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4、华纳投资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华纳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附件:5%以上股东增减持权益变动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附件:

  5%以上股东增减持权益变动表

  ■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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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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