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2月2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23.0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月22日,授予价格为9.22元/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65人,授予股份数量为423.05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未出现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股票数量等与公司授予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年1月22日。

  2、授予数量:423.05万股。

  3、授予人数:265人。

  4、授予价格:9.2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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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包括授予后的24个月限售期和36个月解除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1/3、1/3、1/3。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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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52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2月7日,公司已收到265名激励对象认购4,230,500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合计39,005,210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新增股本金额为人民币4,230,5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34,774,71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00,000元,股本人民币510,000,000元。截至2020年2月7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14,230,500元,股本人民币514,230,5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0,000,000股增加至514,230,5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50%;本次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09%。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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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2,449.46万元,2020-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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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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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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