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03-03 来源: 作者: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该公告,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进入转型选择期,转型选择期时间为自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3月2日止。自转型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0年3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基金名称由“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信保诚景华A ,基金代码:550012;基金简称:中信保诚景华C,基金代码:550013),原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50012)、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50013)及待支付收益均结转为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50012)。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所持有的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同时,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自转型为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即2020年3月3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自2020年3月3日起,《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生效,原《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自同一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2020年3月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666-0066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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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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