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4-02 来源: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7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银基金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海银基金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新增代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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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海银基金协商一致,自2020年4月7日起,本公司将在海银基金开通上述自建TA基金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同时,自2020年4月7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海银基金开通上述中登TA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C类)、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海银基金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0年4月7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海银基金办理上述基金(收益宝B 除外)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TA产品,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中登TA产品,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海银基金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海银基金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海银基金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海银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海银基金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海银基金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元整。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

  (六)申购费率

  详见“四、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海银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自2020年4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认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认/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海银基金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办理上述转换业务时,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原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申购补差费率以海银基金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海银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认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参加相关业务(不含基金转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该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在海银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以及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海银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5、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海银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海银基金最新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fundhaiy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进取份额(场内简称“深成指B”,交易代码:150023)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3月31日,申万进取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26元,相对于当日0.090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87.29%。截止2020年4月1日,申万进取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25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申万进取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申万进取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以及溢价率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申万进取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

  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电子B;交易代码:15023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3月31日,申万电子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46元,相对于当日0.388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6.20%。截止2020年4月1日,申万电子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53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申万电子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申万电子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申万电子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申万电子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电子,场内代码:163116)净值和申万电子A份额(场内简称:电子A,场内代码:15023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申万电子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申万电子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申万电子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

  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0 年3 月28日、2020 年3 月30日、2020年3 月31日、2020 年4 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连续四次发布了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场内简称:申万健康) 163119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C 007798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

  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

  2、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20年4月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28日发布的《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本基金于2020年3月30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2.若截至2020年4月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若出现上述情形,则自2020年4月1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资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场内简称:申万健康)将于2020年4月10日开始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终止上市相关公告。

  3.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包括终止上市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交易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正式清算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关注终止上市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2 日

本版导读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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