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0-04-08 来源: 作者: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8,580,3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3%)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计划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45,093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2.5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关彦斌

  2、截止本公告日,关彦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8,580,373股,占公司总股本1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交易情况

  1、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2、减持期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

  3、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4,645,093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2.51%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原始股

  6、减持股份原因:用于履行其与张晓兰女士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支付约定

  (二)有关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事项与关彦斌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关彦斌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备查文件:

  关彦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计划》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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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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